为进一步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与能力。3月15日上午,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参加了以消费者协会、工商局牵头组织的“新消费我做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详细讲解消费者维权的方式,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过往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法律援助条例》、《侵权责任法》等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及如何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进行了宣传。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的法律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40余人次,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引导群众理性消费,维护合法权益。(通讯员 王建芬 赵雪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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