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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城县司法局创新"1344”工作模式

时间:2016-03-30 17:07:54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李源 隋实
导读:今年1月,山东省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三大平台建设和各项工作作出部署,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公共服务发展规划、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为全面深入贯彻《意见》,武城县司法局按照强基础、促规范、办实事的思路,突出“司法为民建设”和“法律服务便民建设”两个着力点,确立了“1344”发展布局。

  三是打造矛盾调处利民品牌。坚持以人民调解工作为主业,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集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及时化解、适时反馈为一体的调解机制,实现对社会矛盾纠纷全方位、全领域的排查调处,切实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注重发挥“品牌效应”,在老城、甲马营司法所分别成立了“老彪调解室”和“大鹏调解室”两个品牌调解室;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与公检法“121联调联动”机制,巩固和完善交通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医患矛盾调处3个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向物业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等个多领域扩展;在全县范围内探索建立“二次调解”救济程序,由人民调解组织将符合条件的矛盾纠纷,按要求移送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其组织资深人民调解员对纠纷进行再次调解,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效力。目前,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178个,较2010年增长17.8%;人民调解员618人,较2010年增加了40人。“十二五”期间,全县共调处民间纠纷5510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6%。

  四是打造法律服务便民品牌。紧紧围绕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引导全线法律服务人员组建“协同发展先行区法律服务团”,为拓展区域合作、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三去一降一补”等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担任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29家,为企业避免、挽回经济损失2千余万元;积极办理城市建设、旧城区改造及城中村拆迁、土地迁占证据保全公证,主动承担回迁房屋安置的监督公证任务,以法治方式为民事权利提供正当性依据,预防和避免可能发生的社会矛盾;建立县级法律援助中心1个、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8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107个,与县妇联、工会、共青团、看守所、中小学、武警中队等单位联合建立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27个。今年以来,全县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2余件,受援人数达到6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300余人次。

  坚持效能导向,推进四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强化政府、市场和社会三方力量建设,着力推进四支公共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打造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体系。

  推进“普法讲师团”队伍建设。在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经过严格筛选,将专业水平高、热心于法治宣讲的同志纳入武城县普法讲师团;与县关工委联合,组织热心公益事业的社会“五老”成立了“关心下一代讲师团”;组织618名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成立“村(社区)法律宣讲团”,搜集群众身边发生的法律案例,定期进行以案释法宣讲。目前,全县共建立普法讲师团3个,每年深入单位、企业、农村、社区、学校进行法律义务讲座5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10万余人。

  推进“律师法律服务团”队伍建设。成立由县司法局副局长人团长的“武城县法律服务团”,组织律师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将律师事务所、律师参与服务团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考评。针对全县协同发展先行区建设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等多项法律服务。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安排,主动同信访部门联系,积极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对具有针对性、代表性和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信访案件进行包案化解。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共参与农民工讨薪、医疗事故等群体性信访案件化解4起,涉及群众500余人。为全县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合同法律性审查、依法建章立制、普及法律知识、预防法律风险、代理诉讼等服务,促进民营企业提高法律意识、优化企业结构、加快转型升级和依法诚实守信经营,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

  推进“公证法律服务团”建设。在全县公证行业从业者中选拔了10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公证员和公证辅助人员组成“武城县公证法律服务团”,积极服务于全县重大工业企业项目,为我县招商引资提供全天候的公证法律咨询服务;开辟服务重点工程建设绿色通道,进一步加大服务国家和地方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的力度;积极服务农村改革和发展,完善涉农公证服务网络,有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切实优化服务方式,严格执行公证行业规范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制度,树立公证良好对外形象,增强公证的社会公信力;加大对困难企业,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酌情减免公证收费。自公证法律服务团成立以来,共办理民事类公证2100余件;开展公证法律援助203件,为群众减免费用和挽回损失200余万元;为全县各金融机构开展公证事项5000余件,确保金融机构的信贷安全,有效的维护了武城县金融市场的稳定。

  推进“法律援助服务团”建设。法律援助服务团主要由社会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具有一定法律专业技能的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组成,在业务上接受县法律援助中心的管理和监督,主要承担参加法律援助机构值班接待工作、向社会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接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办理法律援助事项、参与法律援助公益服务活动等相关职能。每周,县法律援助中心都会组织法律援助服务团成员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以社区参谋员、矛盾调解员、法律咨询员、法治宣传员等多种角色开展法律服务,使法律援助更贴近群众、走向民生,受到群众和基层组织的欢迎,有力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自成立以来,律援助服务团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100余件,受援人数达到3000余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240余起,发放宣传资料1万余份,法律援助在服务民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日益显现。(通讯员 李源 隋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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