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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司法局助推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时间:2016-05-18 11:57:2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霍永洋
导读: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县司法局以推动“平安垦利”建设为目标,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探索推动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山东省垦利县司法局以推动“平安垦利”建设为目标,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探索推动法律服务人员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担任法律顾问,积极推进政府依法行政。一是选聘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通过应邀列席项目论证会等会议,参与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疑难行政复议、裁决、调解、赔偿案件的处理,重大经济项目、招商引资活动的谈判,有关合同(协议)的起草、审查和修订,并为产业结构调整、项目风险评估、融资引资等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建立重大事项会商制度。对容易引发社会矛盾的重大问题、重要决策专题会诊,确保其合法、规范、科学开展,促进了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参与接访处访,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解决诉求。一是协助领导依法化解信访案件。近年来,垦利县积极探索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县、镇(街)两级领导接访处访,配合接访领导在信访工作一线协调各方关系、解答法律咨询,做好疏导稳控,即时解决问题。参与领导下访处访,登门入户,协调矛盾纠纷当事人面对面摆问题、讲道理,分析症结原因,依法妥善调处。二是参与重大信访案件会诊。对于重大、复杂、疑难信访问题,实行“把脉会诊”,群策群力,在县信访局接访中心进行一站式调处化解,确保了重大信访案件依法解决。三是引导信访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在县联合接访中心设立法律服务窗口,现场为信访群众解答咨询、提供服务,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涉法问题,增强其依法信访意识。四是完善诉调对接、联动救助机制。在县人民法院设立调解室,立案前就矛盾纠纷组织调解,诉讼中配合法院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判决后引导当事人服从法院判决,执行中调解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尽量避免因强制执行带来负面影响。同时,积极与县法律援助中心、妇联、团委、救助管理站等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救助机制,对生产生活困难的信访当事人,主动搞救助、引产业、帮资金、谋出路,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参与法治宣传,营造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全面参与“法律六进”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流动的法治宣传员”作用,推动其直接参与“法律六进”工作,发放资料、现场讲法、媒体普法、以案释法,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意愿和诉求,维护权益。二是担任村(居)法律顾问。为全县333个农村和10个城市社区配备了村(居)法律顾问,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解疑释惑,在方便群众获取法律服务的同时,增强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12348”值班服务。选派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轮流到县“12348”法律咨询室值班服务,对群众的法律咨询予以当场解答,促使当事人知法、守法、用法,进一步增强其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自觉性。(通讯员 霍永洋)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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