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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司法局奏响司法为民最强音

时间:2016-08-19 09:43:1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窦春兴 吴晓萌
导读:近年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务实创新、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着力解放思想为民办实事,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上建机构、搭平台、增措施,谱写了司法为民的新篇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

  近年来,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司法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务实创新、服务为民”的工作理念,着力解放思想为民办实事,在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上建机构、搭平台、增措施,谱写了司法为民的新篇章,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和谐稳定和社会经济发展。该局从2013年以来连续三年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综合业务评比中一直位列前三名。

  法治宣传向深度和广度辐射。该局坚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县”的工作理念,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看作是一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要工程,一直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成立了枣强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该局,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检查、督导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县人大、县法制办每年至少两次到重点单位和部门检查指导普法工作,并根据年度普法计划对各单位考核评议,全县通报。每年分层次培树20多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单位,发挥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作用。各村设有十户普法宣传员,通过培训、赠书等加强学习教育,提高法律知识水平。组织了枣强县司法局普法讲师团,有计划地到企业、农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了枣强县司法行政网站,将司法行政职能、工作动态、收费标准、办事流程、服务承诺等在网站公开;利用“两微一端”、智慧枣强手机平台、电子屏幕等新媒体开展法制宣传;在县城和部分乡村搞了法治漫画墙,制作了法治橱窗、展牌;把司法局职能和股室负责人电话等内容制作成七个板块在重点村显著位置上墙公开,方便群众学法用法;利用县电视台法治枣强栏目和有关执法部门制作法治专题片,开展法治讲座,和有关部门开展“以案释法”等;通过搞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普法公益广告和法治文化一条街,印发法律知识读本、彩色活页等广泛宣传法律法规,让群众随时随地随处都能够感受到法治的浓厚氛围。特别是今年利用淘实惠农村电子商务平台进一步加大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力度,将各项业务职能、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具体地址以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通过农村150多个电商平台进行发布,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这一做法被省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肯定并刊发。每年都组织有关执法部门深入开展“法律八进”和“法治八建”各种有声有色的活动几十次,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干部群众平日学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依法呈现常态化,有力地提升了全县公民法治思维水平,维护了全县的平安稳定。该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单位,局长刘战国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督导先进个人和全省“六五”普法先进工作者。

  人民调解“遍地开花”。充分认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把人民调解工作做细做实,引导广大公民知晓遇到矛盾纠纷接受人民调解是最好的选择。秉持“人为本、情为重、法为高、和为贵”的工作理念,深入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每年都调整充实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巩固和完善三级调解网络。在局机关建立了调解中心,加强对重点纠纷的处置。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在该局,加强对医患纠纷的调处。在环保、人事、民政等部门建立了12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该局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到每个调委会中,相互学习,加强指导,推进工作。在县法院建立了诉前联合调解中心,从2013年组建以来已调解矛盾纠纷300余件。今年在农村建立了18个村级示范调委会,增加投资统一配备人民调解专用桌椅、档案橱等,制度统一喷绘上墙,规范档案,强化法律学习,提高调解水平。注重发展义务调解员队伍。把威望高、热心肠的老党员、退休乡村干部吸收进村调委会,发挥他们熟悉情况、有经验、懂政策的优势,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将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枣强县大营镇西崔浒村退而不休的“帮大哥”孟宪珂,从县委农工部副部长岗位退休后,在家乡自愿当义务调解员,该局培养典型、积极鼓励并给企订阅法制报刊,赠送法律书籍,总结推广其工作做法和经验,几年来为周围三里五庄群众调解纠纷、化解矛盾100多起,为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2015年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利用群众自治组织作为重要补充,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如大营镇焦村班子动员村民组建了义务治安巡逻队,兼顾调解邻里矛盾,人人都当调解员,有矛盾及时化解在基层。枣强社区中老年公益民间社团组织“枣强县中老年益助协会”积极参与基层矛盾纠纷调解,群众有困难找枣强县中老年益助协会的越来越多,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和谐。全县落实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工作制度,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热情。枣强县张秀屯镇司法所始终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所长周兴辉在全镇和谐稳定工作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本人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该所2015年度被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细化完善了矛盾纠纷分析、评估、预警、排查、调处、定期报告等工作制度。构建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四位一体”的大调解格局,有重大矛盾纠纷整合力量齐参与、共化解,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效率和质量。今年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仅建档登记的就有700余件,公民有纠纷接受人民调解已是第一选择,人民调解走上规范高效的快车道。

  重点人群管理“严细实”。以“严格管理、细心教育、积极帮扶、务求实效”的工作理念着力提升特殊人群教育管理质量,把他们改造成遵纪守法的新人。成立了枣强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该局),局机关设立了社区矫正股,在11个司法所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在村(居)设立了社区矫正工作帮教小组,形成了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网络体系。研究制定了枣强县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社区矫正考评办法等十多项规范,形成了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法律学习、集体活动、定期走访等管理规范,制订了审前调查、责任追究、集中教育、考核奖惩等管理制度,实现了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任务目标化、教育矫正人性化、接收管理链条化的“四化”目标,每个重要环节的工作都责任到人,有效避免了脱管漏管。对社区服刑对象逐人见面、掌握情况、对症下药。把重点服刑人员纳入县局管理,强化教育管控。定期和检察院开展联合执法,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对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实行文本档案和电子档案并举,一人一档,并全部实施手机定位管理,有针对性地教育矫正,有力地提高了矫正质量。目前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92名,累计解除540名,收监4名,给予警告处分30度人次,现在册监管人员252名,无一脱管漏管。强化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落实信息录入、就业安置、情况沟通、帮教管控等措施,安置帮教工作环环相扣。建立了三家县级过度性安置帮教基地,去年以来已安置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对象40余人。在乡镇设立了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站,加强对农村两类人员的教育管控。积极开展适应性帮扶,协调民政等部门,为两类重点人群中有特殊困难的解决一次性救助、低保、危房改造等30多人次,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犯盗窃罪的李某某刑满释放后处于没有家人、承包地、户口、住处和任何生活来源的境地,生活十分困难,局长刘战国立即协调公安、民政等部门,帮助其落实了户口、身份证、被褥、救助金等各项生活所需,并安排其在枣强华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的唐林农场工作,确保了其正常生活,让其真正感受到大墙外的温暖。今年以来接收刑满释放人员202名,没有出现重新犯罪现象,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法律援助暖人心。努力把法律援助做成政府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高质量、全方位、零距离的法律服务。局机关建立了枣强县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的安排、指导、督促、检查。在11个乡镇和15个重点部门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乡镇妇联建立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站,去年以来又在县武装部、法院和公安局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各村都设有法律援助联络员,形成机关-部门-乡镇为主体的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为发挥好法律援助职能搭建了广阔平台。落实了办案补贴、费用减免、律师值班、考核奖惩等制度,推动法律援助工作降槛扩面,扩大了民事、刑事法律援助范围,保障了困难群众应援尽援。开通了“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为群众解疑释惑。在重要节点指派律师到县信访局值班,解答群众法律咨询,为县领导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于重大疑难案件,受县领导指派都派律师参加,给予法律援助。该局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0余件,为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撑起一片公平正义的蓝天,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会保护公平、促进正义。该中心曾获得河北省残疾人维权示范岗、衡水市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法律服务高效便民质量优。坚持“便民利民惠民,优质高效服务”的工作理念,积极引导全系统法律服务人员围绕中心工作,围绕服务民生开展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在全县设立了2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律服务所、1个公证处、1个司法医学鉴定中心和1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个乡镇设立了公证联络站,尽力拓展和延伸法律服务触角,尽量方便群众。该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在临街一层门市楼,安排专职律师值班,主要解答法律咨询、指导人民调解、提供法律援助等,中心自今年3月份启动以来,已有300多名群众前来咨询,工作人员或立即解答,或及时调解,或找律师办理,或提供法律资讯等,群众都非常满意。在县群众工作中心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室,安排专职律师值班,把法律的含义解释透,把法治的精神弘扬好,当好政府和群众的法律明白人。把学习作为强基固本的重要一环,在法律服务人员中深入开展作风整顿、“两学一做”、规范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提高服务为民的责任感。制定了《枣强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枣强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人员十不准》等规章制度;明确责任,每一个法律服务人员都和局长签订了遵纪守法责任状,保证依法诚信执业,廉洁自律,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建立了重大案件上报制度,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服务所对于办理的重大案件要向局领导报告。加强督导检查,县局每季度通过检查诚信执业档案、走访当事人等对律师办案、公证员办证、司法鉴定人办鉴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断规范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组建了律师法律服务团,每年年初都对全县重点企业、重点行业进行“法律体检”,找准法律服务结合点,有针对性地为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事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围绕全县中心工作,积极参加全县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攻坚月活动,制定并落实工作方案。律师积极参与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群访、涉法涉诉和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置,为县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对全县重大、疑难或上访案件都指派律师参加案件听证会,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加强法律顾问工作,2016年上半年,律师担任企业和部门常年法律顾问58家;律师担任全县70%行政村的法律顾问,将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职能和律师联系电话通过公示牌在村(居)显著位置进行公示,群众有法律疑问可及时拨打电话寻求帮助,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晨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赵志勇一直是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县政协委员,2011年被评为全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和全省优秀律师;主任刘华磊是全市十佳青年律师。公证工作坚持“依法快速公正”的公证理念,把每一个公证办成经得起时间和群众考验的铁证,充分发挥预防矛盾、减少诉讼的职能作用。制订了《公证工作防止出错十不准》、《公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全力加强公证“三化”建设。加强公证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公证规范化力度。主动介入全县房屋拆迁、工程项目等中心工作,开展证据保全、现场监督等公证事项;主动开展上门服务、预约服务、零距离服务等。在机关楼下建立了公证便民服务室,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办理公证。每年办理公证400余件,没有出现一例错证、假证,发挥了维护稳定的职能作用,曾被省司法厅评为河北省优秀县域公证处和河北省十佳公证处。设在县医院的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今年高标准完成了“三室”建设,提高了服务能力。把“科学、客观、公证”作为执业原则,把“不办人情鉴、关系鉴、金钱鉴”作为基本准则,2013年11月份通过司法部司法鉴定能力认证。建立了学习、廉政、回避、举报、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鉴定的公正性。坚持鉴定回访制度,有计划地回访当事人,查找问题和不足,及时改进。对疑难复杂鉴定都组织三个以上司法鉴定人对照伤情证据,反复分析和认真讨论,审稿时在词句上、证据链上再做推敲,最后三人在出具的鉴定书上手写亲笔签名。实行人性化执法,搞好人性化服务,千方百计方便群众。如能加班完成鉴定,决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对经济困难的减少收费,符合条件的走法律援助程序。从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鉴定人都能积极发挥既是医生又是法医的独特优势,在鉴定过程中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工作,有效防止矛盾激化,为案件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有效帮助。中心成立以来办理尸检、伤害、评残各类鉴定3000余件,鉴定结论合格率和采信率100%,没有一例举报和投诉,有力地促进了司法公正。该局司法医学鉴定中心业务工作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2014年被评为全省优秀司法鉴定机构。(通讯员 窦春兴 吴晓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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