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县城建局环卫处竟用用子虚乌有的所谓省政府文件和县物价局文件蒙骗居民,非法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
据此反映我们进行了实地了解,并在当地阳光花园、盛世华府、检查小区、名仕花园等居民小区,可以看到冠县环卫处张贴出的收费通知。小区居民告诉我们,冠县城建局环卫处按每户每月10元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并且从未开具任何票据。
张贴在小区内的收费通知
我们在当地物价局了解该情况时,物价局工作人员告诉我们,局里根本没有向冠县环卫处批示(2008)第12号《关于对冠县城区生活垃圾成本的价格认证》的文件。
据冠县环卫处杨主任起初讲,他们是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文件【2011】53号文收取每户120元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收费的。随后杨主任又讲,是按照冠县城建局安排收费的,他们不能做主,只是城建局下属单位。
环卫处不是国家法定的执收单位,无权直接向居民收取垃圾处理费,而以张贴公告的形式向居民收费,并声称是“依法收取”是“我们的权利”,拒不缴纳还要重金处罚,看来冠县环卫处主任官是做大了,竟可以法外施政!(李俊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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