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县侯家营镇周志顺等读者问:
集体企业濒临破产,工人如何讨回工资?
市场信息报《市场与法》栏目组:
天津市燕南包装股份合作公司是一家集体企业,前身是乡镇企业,专业生产三、五、七层瓦楞纸箱、纸板。公司创建于1985年,占地面积5万多平方米;曾经拥有总资产2亿元,年生产能力达到5亿元人民币,是民政部直属企业和天津市外贸定点生产出品包装箱的专业厂家,属国家免税企业,产品荣获天津市级优质产品和市商检局免检验产品称号。其产品覆盖天津、北京、河北、辽宁、黑龙江、陕西等省市,部分产品还间接销往美国、英国、韩国、澳大利亚、日本、俄罗斯、香港等150个国家和地区。
然而,就是这样一家优秀企业,在2006年改制后,由于企业负责人经营管理不善,企业面临破产。
燕南公司目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拖欠企业员工工资数百万元。该公司200多名员工至今已经七个多月没有领到工资,造成了很多工人家庭生活困难。工人们多次自发组织集体到镇、县政府反映问题,均无果。
清退残疾人职工,取消缴纳员工养老保险。公司原有残疾人职工176人,2006年前缴纳养老保险的仅有32人。2006年9月份,县委、县政府对公司领导班子调整,新领导班子对企业实行改革,分管企业的时任镇人大主席兼公司党支部书记刘某远和公司总经理李某民制定了改革方案,凡是50岁的残疾人一律清退,辞退下岗,并将所有的养老金保险全部退出,造成部分残疾人60岁后无法领取养老金。
企业还存在会计账目不清,信息失真,财务管理混乱。企业各种单据真真假假,鱼目混珠。
同时,企业存在严重的集体资产流失问题。如:将集体资产投资收益、经营利润收入等虚列为“负债”。挂“应付款”账上,进行隐匿。大肆挥霍浪费,增加企业成本和亏损,达到减少净资产的目的。清查资产时,一味要求核销“不良资产”、“坏账”,却对账外资产或账物不清的资产不认真清查入账,将应该或能够盘盈的实物资产游离账外。加速折旧,人为缩短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或做报废处理,处理运营良好的机械设备,将厂房、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大幅下降甚至为零。高价引进新生产线设备,涉嫌吃拿巨额回扣等。
目前,该企业负债已经高达上亿元,拖欠工人工资数百万元。企业负责人李某民为躲避债务,防止工人讨要工资,关掉了手机,与外界基本上失去了联系。
请问,企业职工如何才能讨回自己的工资和养老保险待遇?对于集体企业资产流失,如何举报?我们应该向哪些部门进行反映?请给予答复。
天津市蓟县侯家营镇
周志顺 赵学文
2014年12月2日
北京中天华剑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的答复
周志顺等读者:
你们的来信已经由报社转来北京中天华剑法律咨询服务中心,现将你们咨询的相关法律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天津市燕南包装股份合作公司拖欠职工工资、清退残疾人、取消缴纳员工养老保险的问题。
我们认为,企业欠薪等行为违反了以下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企业对此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据此,我们建议,天津市燕南包装股份合作公司的职工可就与企业之间存在的劳动争议,依据我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二、关于你们反映的该集体企业资产流失、财务账目混乱、原为优秀企业后期负债亿元、有关管理人员涉嫌经济犯罪等问题。建议你们向当地纪委、检察院等积极举报反映,请求上级有关部门对近年来的企业经济账目进行严格审计。如果经查证企业管理者经济犯罪问题属实,可要求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北京中天华剑法律咨询服务中心
2014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