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警察论坛:010-57027127 投稿邮箱;fzwhj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中国警察论坛 > 名家视点

阮齐林解析《刑法修正案(九)》

时间:2015-11-12 11:28:02  来源:人民网  作者:彭心韫
导读: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诸多规定引发了网民关注。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在网上传播哪些信息属犯罪……11日,人民网强国论坛就以上热点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

  五、要注意平衡网络管控和公民权利保护间的关系

  强国论坛:总体的来看,在我国建设网络强国的新形势下,您对于《刑法修正案(九)》涉及网络犯罪行为的这些规定的评价是什么?

  阮齐林:为了更合理地利用网络,发挥网络的积极性,避免网络带来的负作用,就要加强对有关网络犯罪、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行为予以惩处。这个惩处表现在,一是对犯罪的预备行为和帮助行为独立规定为犯罪,扩大了惩罚范围;二是明确标准,以期取得惩治的效果。

  强国论坛:对于加强网络安全维护和管理的具体实施过程,您有哪些建议?

  阮齐林:网络确实为公民表达自己的意见提供了方便,也对人们的文化思想等各方面的交流提供了便利。我们一方面管控网络的同时,不要因此而限制了公民正当的自由权利,这是要注意的。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