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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夏津法院严把关维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时间:2013-08-28 15:36:50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刘奎芬 张金辉
导读:为有效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夏津县院未检科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的规定,严把四个关口,未成年人涉案案件的审查提请逮捕工作规范有序,有效维护了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严把权益保障关。刑诉法特别程序对未成年人的特殊权益进行了规定。要求讯问未成年人时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为了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坚持每次讯问法定代理人必到场,如果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联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其他近亲属到场。同时,为了弥补法定代理人和其他近亲属无法到场或拒不到场的漏洞,我们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库,由合适成年人到场监督讯问过程。同时,要求对未成年人实行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在讯问在押犯罪嫌疑人是我们重点询问是否落实了该项规定。同时坚持讯问女性嫌疑人和被害人时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

  严把社会调查关。由于刑诉法要求我们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要进行社会调查。为了使社会调查更有针对性和准确性,该院坚持亲自对每名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进村入户到学校,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日常表现、生活经历、家庭成长环境和监管能力等,撰写出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的重要参考。同时,为了不因社会调查给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造成负面影响,我们在社会调查中一般着便衣,不透露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具体案情。今年以来,共对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社会调查。(通讯员 刘奎芬 张金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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