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点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等“窗口”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按照《2012年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2012年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在加快公开步伐,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和实效上做了不少工作。
1、完善主动公开目录,深化主动公开内容
按照《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开目录编制规范》的要求,结合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行政审批目录的实际情况,编制了《公开目录框架》,经过多轮讨论、征求意见和修改,最终形成了《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上网公开。该《目录》全面覆盖了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的行政职能及业务范围,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一个信息全面、更新及时、查询便捷、办事方便的信息公开平台。
2、完善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先后修订和制定了《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信息公开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进一步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增强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的规范性。同时通过增设计算机等电子辅助查询系统,完善窗口受理和咨询机制,通过增设城建档案馆等查阅服务点,拓宽受理服务渠道。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还建立健全了申请需求跟进机制,对于未主动公开但申请量较集中事项,及时协同有关部门会商提出信息公开方案。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树立服务窗口形象
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把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队伍建设放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职责,健全机构,充实人员,加强力量,使机构设置的人员配备情况与其承担的工作职责和任务相匹配。同时加大了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通过“征求意见讨论会”、“专题问题研究会”及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信息公开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及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五、有序开展法制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2012年是“六五”普法的开局年。在2011年出台市规划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五年规划之后,2011年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进一步完成了“六五”普法工作的基本思路和工作布局,并在年内开展了下列法制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
1、召开局依法行政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精神,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上海市依法行政“十二五”规划》的工作要求,根据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的实际,2012年召开了局依法行政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请调整局依法行政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的报告》、《关于2011年局系统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的报告》以及《关于2012年局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工作计划的报告》。 3/4 首页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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