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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向未成年人开放

时间:2013-06-01 14:44:25  来源:红网  作者:姬忠彪
导读:5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面向未成年人开放,北京120余名中小学生受邀参加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到场与中小学生现场交流。

   5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面向未成年人开放,北京120余名中小学生受邀参加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周强到场与中小学生现场交流。“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我们呼唤法治的阳光能照耀祖国下一代健康成长;我们也期待,在他们幼小的心中,能种下知法、守法、尊法、用法的种子。

  继5月29日公布三起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之后,5月3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又举办了首次面向未成年人的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首席大法官与中小学生现场互动交流,畅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共话法治中国梦想。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最高司法机关连续推出重大举措,充分表明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同时也体现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的社会责任感和担当。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中国梦”就会有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的强大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是全社会应该共同担负的重大责任。我们欣喜地看到,在社会各界的关心爱护之下,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正在各地卓有成效地开展,一个集立法、行政、司法、教育、社团等协作配合的青少年权益立体保护网络已经形成,为青少年健康快乐成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观念较差,自控能力较弱,往往成为一些利欲熏心的犯罪分子侵犯的对象。有的未成年人因为遭受犯罪分子摧残而失去健康甚至生命,有的被犯罪分子诱使走向违法犯罪,健康人格发生扭曲,人生轨迹发生逆转,其结果令人扼腕叹息。资料显示,青少年犯罪已经成为继环境污染、贩毒吸毒之后的第三大社会问题。当前,青少年犯罪案件仍在高位徘徊,并呈现出年龄低龄化、手法智能化、组织团伙化、后果恶性化的特点,有的甚至参与黑社会性质的犯罪。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恶性案件,一次次敲响警示国人的警钟:在重视未成年人智育的同时,法制教育应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能否帮助未成年人走好这“紧要几步”,需要全社会共同“呵护”,尤其需要法治的“佑护”。报道显示,在最高人民法院此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现场,出席活动的学生们向全国中小学生发出了“为了实现中国梦,自觉养成守法习惯”的倡议,同时也发出了“全社会都要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呼吁。对于上述倡议,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所有社会成员都要引发深思并共同遵行;对于上述呼吁,全社会都要做出态度鲜明的回答。对于侵犯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民法院要始终保持严惩高压态势,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行为,人民法院要贯彻打击和预防并重,惩罚与教育结合,尽最大努力把他们从违法犯罪的深渊中拉出来,帮助他们转变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每一个未成年人都会有梦想,每一个未成年人都有权利追求自己的梦想。在孩子们追逐梦想的过程中,如果多增加一道法治的“护身符”,他们的头顶就会多一片蓝天;在未成年人成长的人生画卷上如果涂上法制意识的亮丽底色,那么这幅画卷将会描绘得更加壮美。(姬忠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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