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陈灼昊故意杀人案”作出终审宣判:上诉人陈灼昊无罪。
据了解,广东高院今年已第二次直接将死缓改判为无罪。该案的改判,从一审、二审发回重审、重审、二审终审,历时将近6年,究竟是怎样一个曲折的过程?
妙龄女子陈尸出租房中
凶手究竟是谁?
2009年1月15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新塘西约新村某出租屋,发现一具年轻女子的尸体,死者是20岁出头的张某某,发现尸体的是她的前男友陈灼昊和同学杨帆。
今年29岁的陈灼昊与死者张某某都来自湛江雷州,2005年的一次聚会后,两人成为情侣并同居。年轻的陈灼昊终日无所事事,通宵玩电游,却不曾想过谋一份正当的职业,2008年11月张某某单方面提出分手,尽管陈灼昊不同意,张某某仍坚持搬到隔壁栋的出租屋独住。随后,张某某有了新男朋友,但仍与陈灼昊保持来往。2009年初,同是两人同学和老乡的杨帆来到广州,暂住在陈灼昊的家中。2009年1月13日傍晚,张某某在陈灼昊与杨帆的住处吃过晚饭,逗留至22时许,便提出要离开,陈灼昊遂将张某某送回其住处。1月15日,远在雷州的张父数日联系不上女儿,便请求陈灼昊帮忙寻找,当杨帆陪同陈灼昊进入张某某住处并发现其尸体时,杨帆随即报警。
2009年2月24日,公安机关在陈灼昊家中搜查出死者张某某的手机、挂包等私人物品,并将其传唤归案。 1/4 1 2 3 4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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