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经朋友介绍,山西省灵丘县地方国营金矿矿长李兴旺认识了太原人任某彬,他以金矿账目混乱问题正遭上级查处、急需给县有关领导打点为由,顺手牵羊从任某彬借走了七十万余元,之后电话失联,人间蒸发。
日前,向记者谈起自己上当受骗的遭遇,太原市民任某彬追悔莫及。他介绍说,当年碍于朋友的面子,他从自己经营资金中借给李兴旺七十万元,按照约定,李兴旺本应该如期归还。但他失信先是以种种理由敷衍,后来竟不再接听自己的电话了。
针对李兴旺以金矿名义借款行贿一事,2017年2月16日记者专程赶到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地方国营金矿的上级主管部门灵丘县工业总公司,试图通过该公司打听到李兴旺的下落。
据该公司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介绍,目前金矿处于停业状态,主管部门与李兴旺也联系不上,其电话关机。
记者问:既然灵丘金矿难以为继,为何没有进入破产程序呢?
“如果企业破产的话,众多职工将无法得到妥善安置,可能会引发社会问题”,该工作人员回答。
记者随后来到灵丘县纪委,向纪检信访办反映李兴旺骗取他人钱财给领导行贿一事。
县纪委一位工作人员称,具体可以由举报人以书面形式向纪委实名举报,纪委接到举报后,将按照规定进行积极调查,在一定时间给出调查结果。
2月16日下午,当事人任某彬按照要求,委托他人将举报信送到了灵丘县纪委信访办,但是至今尚无任何消息。
记者当日下午来到山西省灵丘县人民检察院,试图向检察院反映李兴旺行贿一事。
当地检察院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反贪污贿赂局这块的案件将全部移交到即将成立的监察委员会,目前检察院暂不受理举报。
北京一位知名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三百九十条规定,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2.行贿数额不满一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依照现行《刑法》,“情节严重”,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该律师认为,如果李兴旺确实将七十万元借款用于向当地领导行贿,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有关部门理应立案调查,依法追究行贿人李兴旺的和受贿人的刑事责任。当地政府部门对于金矿监管严重缺位,任由做为金矿矿长李兴旺的长期“躲猫猫”、人间蒸发,有关领导干部涉嫌渎职和失职。
任某彬气愤地说,李兴旺担任灵丘县地方国营金矿矿长期间,经营管理混乱,与当地腐败官员沆瀣一气,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将一个好端端的金矿搞成烂摊子,造成资不抵债,这样的腐败分子早就应该被绳之以法,为什么现在他能够逍遥法外,究竟谁是他的保护伞?还有他借款七十万向上级领导行贿,款项究竟送给谁了?灵丘县有关部门应该调查处理,给出个答案,而不应长期保持沉默。
对于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地方国营金矿矿长李兴旺诈骗巨款、涉嫌行贿一事,媒体记者将继续关注。(文/闫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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