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对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实现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为适应新刑诉法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在重大刑事案件中的规范取证和技术保障作用,严格按照上级院要求和夏津县检察院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这起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过程进行了录制。通过规范的操作,用科技手段固定了证据,防止了翻供现象的发生,也促进了检察工作规范、公正、严格执法。 这是今年该院首次对刑事案件实行同步录音录像。这是自夏津县检察院《讯问重特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暂行规定(试行)》出台后,第二次对刑事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此项工作的顺利完成为办案科室利用科技手段进一步为重特大刑事案件固定完善证据,促进刑事案件顺利办理起到积极推动作用。(李婷婷 董国通)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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