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围绕各项业务工作,坚持“四个”学习,进一步找准检务督察重点,努力提升检务督察能力,推动了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系统学习了各项督察制度。该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暂行规定》、《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新版检察纪律必读》、《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夏津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规定》等检务督察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督察办的职责范围,结合我院实际,细化了执法办案督察、检风检纪督察、检务管理督察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督察等各项督察活动的具体内容,保证各项检务督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认真学习了各项业务知识。该院督察办积极适应刑诉法、民诉法的修改、实施对内部监督工作的新要求,通过学习,进一步找准内部监督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执法办案监督作为检务监督的重点,有效避免队伍违纪,个人违法情况的发生,积极推进我院执法规范化建设。 及时学习了各项纪律规定。该院督察办及时学习了各项检察纪律以及省市院的各项禁止性规定,并重点对高检院《禁酒令》、市委《四要八不准》规定的执行进行督察,确保干警节后收心、工作用心、办案细心,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转变工作作风。 全面学习了各项管理制度。通过学习《车辆管理规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等警务、车辆、财务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把握检务管理督察重点,通过管理督察促进管理规范化、科学化,促进了该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朱洪华 王世霞)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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