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都说:家贼难防。张三寿(化名)是铸造厂的工人,吃住都在工厂,因偷窃厂里设备配件涉嫌盗窃罪被新疆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90后张三寿,是和静县某铸造厂铲车司机,因为花钱大手大脚,手头常常感觉很紧。一日饭后散步时遇到朋友李四(化名),并鼓动其行窃该厂设备配件铜套。张三寿感觉是这是来钱容易的活儿,当即爽快答应。2012年4月2日7时许,张三寿、李四趁和静县某铸造厂厂区无人之际,秘密潜入厂区窃取铜套两个。在运往和静县城准备销赃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起获被盗赃物,张三寿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和静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两个铜套价值4960元。案发后,李四逃跑,被盗铜套被追回发还了失主。 和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三寿以非法占有之目的,秘密窃取某铸造厂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具有悔罪表现,故依法对其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三寿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任万民)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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