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夏津县检察院新盛店检察室成立运行以来,边摸索、边探寻、边工作、边总结,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探索创建了“3+1+10”的人员配备模式,实现了人力资源配备的最大优化。 “3”名固定人员规格高 该院领导对检察室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按照“政治素质强、基层经验丰富、会做群众工作”的标准,选派党组副书记刘云峰、举报中心主任宋琳、年轻干警徐如霖到检察室工作,三名人员的配备标准高、规格高,老中青恰当结合,为强力推进检察室建设,扎实做好群众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1”名轮岗人员重在锻炼 该院充分发挥新盛店检察室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实行年轻干警轮岗制度,每周安排1名35周岁以下年轻干警到检察室培训锻炼。轮岗人员要尽快适应工作岗位,积极投入到走访宣传、接访、群众咨询等工作当中,努力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和新时期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轮岗结束后,写出轮岗总结,由检察室负责人签字后,做为考核评比的依据。轮岗制度的实行,既解决了检察室成立之初工作繁重、人员短缺的难题,年轻干警为检察室工作提供了更多的思维角度,又为年轻干警提供了难得的锻炼机会。 “10”名检察联络员架好检民桥 新盛店检察室在辖区内聘请了10名检察联络员,搭建起了检察室与辖区内群众的联系桥梁。检察室定期召开乡镇联络员培训会,对联络员进行必要的法制培训,介绍检察室当前工作。检察联络员既扩大了检察室的群众认知度和社会影响力,又方便了检察室及时了解社情民意。通过联络员,检察室迅速完成了辖区内的信息摸底工作。 “3+1+10”的人员配备模式,既化解了检察室干警不足的难题,又为该院年轻干警服务群众、锻炼自身提供了新平台,也促进了检察室迅速融入辖区,深入了解民意,更好的服务民生。(宋琳 田吉川) 责任编辑:xin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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