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董集司法所按照既定安排,进入到董集镇赵马村进行了一次法律培训。
此次培训的地点选在了赵马村新型农民夜校的教学点,董集司法所长吴炳国同志此次带来了精心准备的《刑事诉讼法》讲义。切实结合农村实际深入浅出的群众讲解了刑事诉讼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并着重解释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与之前的区别。吴所长运用生动活泼的语言和鲜明有趣的案例引得群众阵阵的笑声,在欢快愉悦的氛围中吴所长结束了两个多小时的培训。
此次参训的村干部和村民有50余人,吴所长现场解答了群众咨询20余人,培训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和教育群众的效果。(吴炳国 邱胜卫)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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