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当前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助推经济发展,近年来,陕西省户县人民法院从关注民生角度出发,采取四项措施,快立快审快执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打造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为农民工创造良好的维权司法环境。
2013年第一季度,户县法院共快立快审农民工讨薪案件23件,涉案金额113.28万元,审执结合22案,追回农民工工资3.28万元,涉案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的另一起案件正在积极审理中。
针对日益多发的农民工讨薪案件,2013年,户县法院党组成立了农民工讨薪案件审理领导小组,由一名主管民事的副院长任组长,执行局长任副组长,立案庭和各民商事审判庭及派出法庭庭长为成员,采取四项措施,快速、稳妥审理农民工讨薪案件。
对农民工讨薪案件优先快速立案。对于农民工递交至立案庭的立案材料,经当场审核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即予以立案并由专人即时转交至相关审判庭,对于经济困难的农民工,由农民工讨薪案件审理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后当即办理减、缓缴诉讼费手续,确保案件在立案当天即进入审理程序。
快速审理,及时维护农民工权益。农民工讨薪案件转至审判庭后,由庭长安排专人当天即刻予以办理,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双方在开庭前同意调解的,即刻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判决案件应当判处被告在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农民工工资,坚决避免因法院的审理周期过长而造成农民工暂时的生活困难。
审理期间做好农民工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因农民工讨薪案件一般涉及人员较多,不稳定因素较大,因此,在案件审理期间,审判法官在时刻关注农民工动态的同时,要切实做好相关维稳工作,确保案件审理期间的社会稳定。
审执结合,确保农民工权益得以实现。对于调解结案的农民工讨薪案件,审判法官应积极采取审执结合的方式,督促被告当庭予以履行;对于判决案件,审判法官应当主动督促被告履行,被告未履行的,判决生效后由审判法官予以快速执行,确保农民工权益在案件审理结束后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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