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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津检察院三措施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

时间:2013-04-28 10:56:57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孙宗勇
导读: 多年来,山东省夏津检察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教育为

   多年来,山东省夏津检察院始终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成长作为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系统工作来抓。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努力做好检察环节的青少年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4月26日,在全县青少年工作会议上,该院荣获“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8名干警分别获得“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杰出青年岗位能手”、“优秀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立足办案,履行法律职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一是领导重视,完善机制。为适应新刑诉讼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殊规定,该院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具体负责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案件的办理及出庭公诉工作;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档案库,负责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和提供查询;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开展教育、感化、挽救、帮扶等社会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增强帮扶工作质量和有效性,选送未检科干警参加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认证培训,提高干警做好未成年人心理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营造良好的改造氛围。在未成年犯的处理上,该院遵循“缩小打击面、扩大教育面”的方针,把严重刑事犯罪与一般刑事犯罪加以区别,努力为未成年犯创造悔过自新的机会。除对罪行较重、主观恶性较深的依法批捕、起诉外,对罪行较轻、情节一般,有悔罪表现或投案自首、有立功表现的,依法作出不批捕、不起诉决定。三是建立合适成年人库,为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上一道保护栏。该院联合县法院从妇联、司法局、纪工委、六中等部门,选择了五名具有丰富社会阅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组成我县合适成年人库,帮助未成年人理解讯问和询问程序、方式,缓解恐惧、焦虑等问题。同时,在审判、讯问过程中,合适成年人认为办案人员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意见。四是坚持回访考察,预防重新犯罪。对不起诉或使用缓刑的未成年犯,该院不局限于案件程序的终结,认真做好跟踪回访和帮教工作。帮助他们深挖犯罪的思想根源,指明前进的道路,巩固其悔改的决心;与其家长、所在学校、居委会、派出所等单位共同落实帮教措施,进行跟踪教育;定期或不定期上门组织回访考察,检查督促帮教措施落实情况。

      创新多种途径,进行未成年人普法宣传。该院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广泛的法制宣传教育。一是送法进校园。组建未成年人普法宣讲团,深入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上法制课、摆放法制宣传展板、印发法制宣传材料,教育广大青少年自觉维护合法权益,杜绝犯罪。今年以来,该院共上法制课5场,受教育学生达3000余人(次),印发致学生、家长、老师的三封信10余万份,印制《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宣传材料》10000余份。二是组织“少年模拟法庭”活动。今年2月份,该院联合法院、教育局举办了“少年模拟法庭”活动,选取一起真实的校园故意伤害案件,由六中学生担任的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模拟了案件庭审的全过程,300余名学生现场观摩,并在庭后向孩子们发放了宣传材料,组织了座谈会,让学生畅谈观后感,使广大学生受到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还将模拟法庭活动制成光盘下发到全县各中小学,使模拟法庭的宣传效果最大化。三是立足网络媒介,为青少年提供法律咨询。该院干警在办案中发现,很多未成年人遇到困惑的时候,不愿意和老师、家长沟通,而是选择通过网络来渲泻,但网络传播信息往往比较复杂混乱,容易受到误导。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在新浪网开通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官方微博,建立了“大手牵小手、检察官伴你成长”QQ群,并通过电视台将微博地址和qq号予以通告,与孩子们相约四点半,帮助青少年答疑解惑。目前,发布微博信息、检察官提示40余条,QQ群有上百余名网友关注,通过QQ群给同学们讲解法律法规,帮助青少年化解内心矛盾30余人次,实现了青少年法律、心理咨询畅通无阻。

      爱心微公益,为贫困学生实现上学梦。去年11月份,该院在开展“五进两服务”大走访活动中,发现了5个品学兼优但家庭贫困的孩子,为了帮助5名孩子健康成长,郭建龙检察长发起了“夏检微公益”扶贫帮困活动,全院76名干警自愿组成5个爱心团队,以“多对一”的形式对五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实施救助。每个团队由队员自愿捐款建立了爱心基金,用于对学生的物质帮助。邀请德州市心理咨询专家,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矫治,指导5名检察官妈妈对学生开展情感培养。5位检察官妈妈走到孩子身边,走进孩子家庭,关注他们的生活、学习和心理,鼓励孩子树立生活自信。检察官妈妈发现14岁的李某因为没有户口而长期心理压抑,积极协调为其办理了户口,使其打消了辍学的念头。父母双亡但勤奋好学的周某和姑姑在农村租房居住,生活困难,检察官妈妈及时向院领导反映,检察长亲自与教育部门联系,把周某从乡镇中学转到了全县条件最好的学校住宿,给孩子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6个月来,该院干警从物质帮助到心理矫治,从情感培养到成长守护,孩子们对检察官由陌生到熟悉,由默不作声到无话不说,变得更加坚强和乐观,此做法受到省、市院和县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该院建立的“夏检微公益”长效机制,将帮助这5名孩子,直到他们能够独立生活,同时也将帮助更多需要帮助的孩子。(孙宗勇)

责任编辑:guanliyua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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