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内部保安以假换真掉包盗黄金获刑

时间:2013-05-28 14:50:40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胡迪
导读:内部保安员出于贪念,以“以假换真”的方式盗得1瓶氰化亚金钾,内含黄金价值约2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于近日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保安员阿明有期徒刑7个月。

   内部保安员出于贪念,以“以假换真”的方式盗得1瓶氰化亚金钾,内含黄金价值约2万余元。昨日,记者从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已于近日依法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保安员阿明有期徒刑7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阿明(化名)曾经是广东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保安员。去年12月23日,阿明利用职务便利,在运送氰化亚金钾至该公司化验室的过程中,以“以假换真”的方式盗得1瓶氰化亚金钾,被盗物品含金量68.3%±0.1%、净重100克,价值人民币24102元。

  调换瓶子时被发现

 

  但阿明很快被该公司员工胡某南、万某菊、吴某萍等人人赃并获并报警,阿明留在现场等候公安机关处理,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破案后,公安机关缴回上述被盗赃物并发还被害单位依顿公司。

  据阿明介绍,此次犯罪是由于向他人借钱无力偿还而采取的行为。当日,他趁着与同事领取氰化亚金钾的时机,独自拿着装着12支氰化亚金钾瓶子的铁箱,在转角处用事先准备好已开封的装着食盐的瓶子与未开封的装着氰化亚金钾的瓶子调换,打算卖掉还债,但被人发觉。

  法院认为,阿明无视国家法律,身为公司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依法惩处。鉴于阿明案发后主动留在现场等候公安人员处理,并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应当从轻处罚。遂判决阿明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记者 胡迪)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