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益之声:010-57027127 投稿邮箱;zggyzs@126.com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人员查询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综报

女子网购给了一个中评 遭骚扰电话“轰炸”

时间:2013-08-02 17:51:54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导读:在网店买的衣服有色差,市民小赵很中肯地给了中评,但是遭到了商家上百个恶意骚扰的电话。8月1日,记者把小赵的遭遇反映给淘宝客服,对方表示可以对商家进行口头警告,但并无具体处罚措施。

  淘宝承诺警告商户,但无具体惩罚措施

  记者把小赵的遭遇反映给淘宝客服。客服人员告诉记者,“因为消费者无法举证骚扰电话就是商户所为,所以我们会对消费者的反映进行备案,并且对商家进行警告。”但是,除了口头警告,淘宝客服人员称,目前没有其他处罚办法。

  据悉,这两年消费者对淘宝网购的投诉居高不下。消费者和店家一旦产生了纠纷,因为举证困难,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很难保证。淘宝客服人员提醒消费者,在投诉时,消费者应该设法搜集证据,一旦证据确实,淘宝网会对商户进行相应的处罚。

  据淘宝网对外公布2012年全年打假数据和交易纠纷率数据显示,2012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信息8700万条,处罚会员95万余人次。

  律师说法 网店做法涉嫌侵权

  报复客户的网店触犯了哪项法规呢?

  记者采访齐鲁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陈瑞福。他认为商户的行为构成了严重的侵权。“商户出于报复去做这个事情,侵犯了消费者工作和生活的安宁权。这属于民事侵权行为的范畴。消费者有权要求商户停止侵权行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要求索赔。”

  那消费者该如何取证呢?陈瑞福建议,消费者在打电话的时候,应该尽量开启电话录音功能,记录和商家的聊天内容。同时把骚扰电话全部记录下来。此外,消费者还可配合网上聊天进行取证。

  如果消费者拿不到确实的证据,也可以提供证据链条来举证。“消费者可以把骚扰的电话记录下来,结合与商户沟通聊天内容和购买商品的事实,前后的互相衔接的时间进行举证。虽然可能没有很直接的证据,但是通过一连串的证据,组成证据链条,达到取证的目的。民事侵权不需要百分之百的证据,通过这样的链条证明有极大的可能性是商户骚扰就可以了。”

  陈律师同时建议淘宝网等网络购物平台,应该发挥自己的监管作用。“淘宝网和商户是一条利益链上的,他们比消费者处于相对优势的地位上。但为了维护网络购物的声誉,淘宝网等购物平台应该对这些违法侵权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责任编辑:guanliyuan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

扫二维码关注法治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