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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开胸验肺第一人”相信法律但不相信执法

时间:2013-08-12 16:22:59  来源:人民网  作者:朱洪蕾 张洪波
导读:从4年前在绝望中开胸验肺,到今年6月底在无锡移植双肺。“开胸验肺第一人”张海超终于在8月1日出院,重新开始一段依旧前途未卜的新生活。

  “不要让尘肺病人

  走极端才能引起关注”

  齐鲁晚报:这4年帮人维权,有没有印象深刻的案例?

  张海超:这种案子挺多的。印象最深的就是2011年12月我第一个代理的浙江省永康市黄福华的案子,他是贵州一个农民工,一些经历跟我很相似,农民工鉴定尘肺病过程中所能遇到的挫折,他几乎都遇到了。

  齐鲁晚报:他都遇到了什么难题?

  张海超:他在单位体检了,但单位和当地卫生院拒不告知体检结果,还有就是企业在黄福华去做诊断的时候,拒不提供材料。我去找黄福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起诉给他们体检的医院,因为医院隐瞒体检结果。后来的判决也是挺可笑,不伦不类的。二审判决说,这个医院有告知义务,但是医院把体检结果给弄丢了,无法告知。法院就说,不能判你们胜诉,因为我们让企业告知你们体检结果,但他们弄丢了,没法执行,因此法院只能驳回诉求。

  齐鲁晚报:后来呢?

  张海超:后来他遇到的问题就是绝大部分尘肺病患者都会遇到的了。诊断结果是二期尘肺特征,但无可靠性粉尘接触史,因为企业拒不提供材料,我就带他去相关部门讲道理,最后卫生监督所的人答应去他原单位检查,结果他们早就打扫好了,去就合格了。我说黄福华在这儿工作了好几年,都合格的话,他怎么会得这个病?后来黄被鉴定为二级尘肺病,鉴定之后,企业不服,又去申请鉴定,去省里面鉴定,我就去跟省里说,你们要是把结论推翻,我同样可以告你们。

  从2011年12月一直打到2012年5月份,最终鉴定结果是二期尘肺病,但后来工伤认定企业在程序上能拖就拖,又开始行政复议,后来法院判了,可在赔偿时,又发现企业虽然买了工伤保险,但是没有足额买,给黄福华是按最低工资买的。当地社保局的说法是,只要企业给买了,是否买够了,我就不再监管了……

  齐鲁晚报:真是每一步都一波三折。

  张海超:我2011年年底去过1次,2012年去了6次,一共去了7次,律师又去了两次,这个事还没结束,估计还要再去。刚认识黄福华时,他住在5楼,噌噌噌就上去了,现在走路都费劲了,再拖人都拖死了。

  齐鲁晚报:每个怀疑自己患上尘肺病的农民工想诊断和维权都这么难吗?

  张海超:维权普遍是这种情况,官司没有终结以前,拿不到任何赔偿,一拖几年,有好多应该拿到钱的人也已经病危了。拿到赔偿的人也不好活,拿到几十万,医药费、生活费,到最后钱花完了,人也死了,人财两空、家破人亡。你说我算高额赔偿吧,但现在钱也花得差不多了,再过几年,同样也是钱没了,人也没了。不管钱多钱少,最后都难逃人财两空的局面。

  齐鲁晚报:那你为什么还要坚持帮人维权?

  张海超:我深知维权艰难,后来因为身体原因,我丧失了劳动能力,别的也做不了,自己知道维权的艰辛和疾病折磨的痛苦,还有带给家庭的压力,特别同情这个群体。再加上自己在尘肺病群体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就想选择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案子,一方面能帮助他们一个人或者是一个群体,另一方面,也通过媒体的呼吁报道,推动中国的法制进程。

  齐鲁晚报:感觉这4年来尘肺病人维权方面有进步吗?

  张海超:工人尚未觉醒,公众却已麻木。

  齐鲁晚报:怎么说?

  张海超:因为这样的事情太多了,大家已经麻木了。开始觉得这些人真可怜,后来一看全国这么多呢,帮不过来了。我现在帮着患者维权,哪怕这个案子再有影响力、有代表性,如果这种事情特别多的话,媒体的作用也是有一定的局限。所以,现在靠媒体的关注解决这件事情不是根本、长久之计,还得通过政府和各方的努力。不要让尘肺病患者非要走上极端才能引起公众关注,我还是想让所有的尘肺病患者都有一个正常的、快捷的法律解决途径。

  齐鲁晚报:也就是说,你还相信法律?

  张海超:我对有关部门充满了不信任,但是现在我还是鼓励这些人走正常的法律途径,法律是值得信任的,但对某些执法人我是不信任的。(记者 朱洪蕾 张洪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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