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谋取私利,身为公司主管男子姜某,利用职务之便,找人虚开发票套取公司现金65万元。近日,重庆涪陵区公安局同乐派出所抓获嫌疑人姜某。
2013年初,姜某利用重庆某集团有限公司的销售部主管一职,多次找到重庆某物流公司法人唐某,虚开抵扣税款共计65万元。姜某将虚开的发票以及伪造的签单交给公司财务部,财务部通过公司账户将运输费打给唐某,唐某扣除4%手续费后将余款打给姜某的账户上。5月28日,姜某主动辞去公司职务。在公司副总经理刘某进行查账后,发现姜某虚开发票、伪造签单侵占公司60多万元现金。随后,刘某来到派出所报案。
经警方调查,姜某在任职期间,在没有真实货物运输业务的情况下,姜某私下找到某物流有限公司法人唐某,让唐某为其公司虚开了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14份,票面金额共计约65万元,从而套取公司现金65万元。
8月1日,涪陵区公安局同乐派出所将嫌疑人姜某刑事拘留。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通讯员 陈瑶 记者 夏斐然)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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