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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原副省长一审判决生效

时间:2013-11-12 11:24:10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孙思娅
导读:昨天是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上诉的最后一天,记者从其律师许兰亭处获悉,田学仁放弃上诉,判决已生效。

    昨天是吉林省原常务副省长田学仁上诉的最后一天,记者从其律师许兰亭处获悉,田学仁放弃上诉,判决已生效。11月1曰上午,北京市一中院公开宣判田学仁受贿案。法院认定了检方指控的受贿1919万余元,鉴于田学仁的认罪态度好及赃款已退赔的情节,从轻判处其无期徒刑。

  昨天,许兰亭介绍,其于上周五前往看守所会见了田学仁,对方表示对一审判决结果满意,放弃上诉。许兰亭讲,他见到田学仁时,对方情绪平静,没有什么话委托他带给家人,因为判决生效后,田学仁将马上进入监狱服刑,其家人也很快就可会见。

  此案于11月1日在市一中院一审宣判。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1995年至2011年间,田学仁在担任中共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吉林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先后85次收受吉林天河药业有限公司、时任长春市公安局经侦大队缉私队队长徐为民等10个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919.3575万元。案发后,赃款已经全部追缴。

  法院认为,田学仁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其归案后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事实,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追缴,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田学仁主动交代了有关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涉及数额总计为1688.897万元。此案开庭时,公诉方曾指出鉴于田学仁主动交代、如实供述和赃款已经全部追缴的情节,建议对他从轻处罚。(孙思娅)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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