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积极发挥律师精通法律、熟知政策优势,在全市大力推行“法律调解”,化解社会矛盾。
法律调解是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动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站在法律角度,结合政策规定,考虑情理因素,代理调解矛盾、出具法律意见、促使调解协议达成,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解决问题的社会矛盾调解新机制。
禹城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法律调解网络和严格的原则、程序。在每个社区(村)设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负责上报纠纷预警信息,调解纠纷;在司法所设“法律调解室”,由律师联系司法所,定期接访、调解;在市信访服务大厅设“人民调解、法律调解室”,每天确定一名律师和调解员接访、调解信访案件。在领导接访日和乡镇集中接访日,安排资深律师参与接访,现场解答法律咨询、开展法制宣传、代理信访案件、提供法律援助、出具律师意见,协助政府部门对上访群众进行说服教育,引导群众依法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降低了信访人“信访不信法”的期望值,增强了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的观念。
“法律调解”自施行以来,共解答各类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参与处理信访案件27件,出具法律建议45条,实施法律援助8起,为息诉罢访、防止矛盾纠纷扩大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讯员 闫晓溪 马世利)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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