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松林派出所破获一起徒弟盗窃师傅的现金案。
4月28日10时50分,苏某向松林派出所报警:他放在卧室里的1000多元钱,2014年4月25日晚上被盗,请求处理。松林派出所教导员谢洪带领副所长伍良林立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和调取城市视频监控,仅仅30分钟功夫即锁定苏某的徒弟张某具有作案嫌疑;当天下午16时松林派出所传唤张某,他对盗窃师傅的钱财供认不讳。
据悉:张某在遵义县松林镇松林居柏香堡小区苏某摩托车修理店学习修理摩托车的技术。4月25日下午,张某跟随师傅苏某等人前往游玩中国佛教名山——贵州金鼎山,天色渐渐暗下来,张某陪同师傅返回摩托车修理部煮饭吃,苏某的女朋友自然而然负责煮饭,空闲的苏某一头钻进修理部二楼卧室里坐在电脑前打游戏,张某也去旁观苏某打游戏。苏某在电脑游戏里过了一把瘾,然后下楼帮助女朋友煮饭,这样一来,二楼卧室里仅仅剩下张某一个人了。张某曾经看见师傅把钱放进电脑旁边的立柜里,他轻而易举打开了没有上锁的立柜看看里面是不是还存放着现金。立柜里的纸箱里正好有一叠钱,张某全部揣进腰包,还大模大样不动声色地吃了晚饭才离开师傅的维修部,去了一家网吧通宵达旦上网。
4月26日,张某只身进入遵义市城区,买了一件衣服、一双鞋和一条裤子花去400元,其余1200元张某大大方方请朋友们狂吃滥喝挥霍一空。
4月26日清晨,苏某发现自己的钱被盗,他想来想去觉得张某盗钱的可能性最大,遂拨通了张某的电话。苏某要张某还钱,张某随即关机不再露面,苏某等了两天实在是无可奈何,不得不向松林派出所报警求助。
目前,张某(男,1999年出生)涉嫌盗窃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因其未满16周岁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其家长带回严加管教;张某盗窃挥霍的非法所得,由其母归还苏某。(通讯员 龚庆波)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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