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人民法院根据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特别是初、高中段学生增多,犯罪类型影响面广、危害性大的特点,该院不断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积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近日,法制副校长陈湘同志等一行三人,来到哈密市第四中学,给该校即将毕业的800多名初三学生奉献了一堂精彩生动的法纪安全教育课,用鲜活的案例教导学生如何远离危险,远离犯罪,教育学生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在法制课上,于法官结合本院实际案例,包括抢夺、盗窃、故意寻衅滋事、打群架等案件,用生动纯朴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向学生们解剖案件的因果,以案释法,每个案例都极有代表性,引人深思。针对当前在校学生中发生的比较突出案件,以详实的材料,分析了青少年在特殊生理、心理时期的特点,揭示了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心理机制以及给社会、学校、家庭、个人造成的难以挽回的后果和消极影响,并强调学生应该如何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和安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和用法,增强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生动的解说赢得了阵阵掌声。授课结束后,于法官还与学生们现场互动,现场向同学提问一些法律常识,并认真解答同学们提出的法律问题。
2012年以来,哈密市法院建立了法制副校长制度,选派13名优秀业务骨干担任辖区中学、小学、职业学校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对所在学校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帮扶活动,引导青少年自觉学法、遵法、守法。建立学习实践基地,不定期邀请并组织学生到法院开展“少年模拟法庭”、旁听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使学生受到实实在在的心灵触动,让青少年感受庭审过程,接受直观的法制教育;提升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防范意识、法律意识,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小公民,为构建和谐校园和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贡献一份力量。(通讯员 陈湘 张庆元)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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