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0余名群众来到山东省宁津县公证处,要求办理赔偿协议公证。
原来,宁津县青年张某于1993年出生,2014年7月工作时触电身亡,其父母作为受偿人与赔偿人一同来到公证处。双方来时还未达成一致意见,死者张某的尸体依旧停放在医院。
鉴于双方剑拔弩张的状态,宁津县公证处紧急部署,特事特办,公证处主任亲自为双方代表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一方是是刚刚丧子的受偿方,一方是急于解决问题的赔偿方,情绪状态都极度不稳定,公证员们的心弦也紧紧绷起来,唯恐一句话说错就酿成严重的后果。
最终,经过一天的耐心疏导、严谨解答,双方在傍晚时分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在公证员面前签署了赔偿协议。看着双方申请人及亲属一众人离去的背影,公证员们的心踏实了,但手里的工作依旧继续。
宁津县公证处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方针政策,以服务群众为己任,实行“5+2”工作作息制度,遇到有实际困难的群众,我们在恪守职业道德、严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加班加点为群众出证、解决困难,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认可,大大提升了公证公信力。(通讯员 刘智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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