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7月28日上午,李代明等41名被告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接受公开审理。
1994年,在广元白龙江流域开采沙金期间,以李洪和李代明为首的两大金坑“老板”发生纠纷,继而双方发生“械斗”。李洪带领的100余人遭到李代明几十名同伙伏击,李洪及其同伙张健伟当场死亡,其手下数十人被逼至正涨大水的白龙江中,最终17人溺水死亡,15人失踪。
事发后,李代明、余玉良、廖天成、辛大春等人逃跑。
案发后,广元市公安局、青川县公安局迅即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由于主要犯罪嫌疑人在逃,不能查清案件基本事实。历年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均将该案作为头等大案,投入大量人力财力物力,先后数次开展大规模追逃工作,将主要犯罪嫌疑人作为A通逃犯全国通缉。
2011年在“清网行动”中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李代明、朱明文被抓获归案,广元市公安局又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查,先后辗转甘肃、重庆、浙江、山西、江苏等省市和省内绵阳、巴中、南充、德阳、遂宁、雅安、成都等市,行程10万余公里,共抓获到案147人,形成侦查、诉讼、劳动教养卷宗58卷7638页。全案逮捕29人,取保候审32人,移送起诉41人。其中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起诉33人,以涉嫌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两罪移送起诉1人,以涉嫌聚众斗殴罪移送起诉5人,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起诉2人。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刘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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