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法院司法技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菏泽经济开发区法院以建设“司法公开三大平台”为契机,不等不靠,主动把司法技术鉴定案件纳入司法公开工作视野,想方设法,完善工作程序,提升工作标准,在全市法院率先做到“三同步”,司法鉴定工作程序更加规范、公开、透明,有效推动了司法技术鉴定案件质量的提高。
办案过程同步录像。技术部门在召集各方当事人选择对外委托专业机构时,邀请本院纪检监察人员到场监督,事后由监督人员在笔录中签字,并对整个办理过程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刻录光盘随卷保存,整个司法鉴定过程在“阳光下”进行,在对有关拍卖公司的拍卖活动进行监拍以及勘查现场等,也全程录像或拍照,所有影像资料都刻盘保存。做到了选择机构、拍卖等办案过程均有据可查。
流程信息同步录入。2013年7月开始,开发区法院在审判业务管理系统中增加了司法技术案件流程模块,所有司法鉴定案件全面实行网上立案,由立案庭统一立案,统一审核,统一编号,与审判、执行案件一样,按工作流程分别提交办理,每个案件节点信息录入必须与办理工作同步,做到案件信息全程留痕、管理信息全部留印,接受本院及上级法院的管理与监督。截止目前,已录入司法技术鉴定案件174件,其中2013年88件。
技术卷宗同步上传。2014年,开发区法院升级了电子卷宗档案系统。从今年的第1号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开始,开发区法院所有司法技术鉴定案件全部纳入电子卷宗系统,由案件承办人根据案件流程同步扫描、上传,做到了与纸质技术卷宗同步,并与审判、执行卷宗同样接受本院的卷宗检查。目前,已受理司法技术鉴定案件86件,结案70件,均做到了电子卷宗同步扫描上传。(通讯员 田源 刘西磊)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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