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来法院打官司,没想到法官的办案效率真高,不到一天的时间就让我拿到了钱,真是省时省力,为民解忧啊,热合麦提(谢谢)……。”来自伽师县的当事人阿某感慨地说。
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通过“小额速裁”程序,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阿某是一位78岁的老人,一到立案庭就向法官诉说了自己的“委屈”。法官了解到:阿某与吾某原本是关系很好的朋友,吾某因做生意资金困难,于2012年9月8日,向阿某借款5000元,并书写了借条,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阿某多次催要未果,一纸诉状将吾某诉至法院。
立案法官认真审查诉状后,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明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件简单明了,可以走“小额速裁”程序。当天,第一时间与吾某取得联系,给双方详细讲解“小额速裁”的相关法律规定,并介绍“小额速裁”简平快的特点,建议他们选择“小额速裁”程序。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官通过3个小时的调解,吾某同意还款5000元,并当着法官的面将钱如数交到阿某手中。
2011年以来,该院对标的额为12000元(含本数)以下、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各类民事案件,适用“小额速裁”程序审理,阿某所诉案件就是其中一例。
据悉,该院为做好“小额速裁”工作,专门抽调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调解经验丰富的3名法官组建成立了“小额速裁”庭,以“速立、速裁、速结、速执”为原则,着力缓解审判压力,为办案“廋身”,以此达到繁简分流、提高效率的目的。(通讯员 徐明亮)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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