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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禹城:法律援助让残疾女子告别“残疾”婚姻

时间:2014-11-12 13:50:31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贾迎迎 赵财生
导读:2014年7月的一天,一名满脸汗水的中年男子背着一位神情木讷的姑娘来到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询问,中年男子姓黎(下文称老黎),背上的姑娘是他的女儿黎云(化名)。黎云腿部残疾,智力障碍,现在想要离婚而不得。黎云的丈夫齐某不同意离婚,并扣下了黎云的身份证、结婚证、残疾证等一切证件。问及离婚原因,老黎是一脸的愤怒。

   2014年7月的一天,一名满脸汗水的中年男子背着一位神情木讷的姑娘来到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询问,中年男子姓黎(下文称老黎),背上的姑娘是他的女儿黎云(化名)。黎云腿部残疾,智力障碍,现在想要离婚而不得。黎云的丈夫齐某不同意离婚,并扣下了黎云的身份证、结婚证、残疾证等一切证件。问及离婚原因,老黎是一脸的愤怒。

  原来黎云与齐某结婚后,才知齐某系再婚。结婚时,尽管黎云智力发育迟缓,腿部残疾不能干重活,但至少身体状况要比现在好得多。婚后两人育有一女。产后,黎云身体状况大不如前,料理家务吃力,时间久了齐某对她的态度越来越恶劣,生了病也不管不问,后来只能靠着小板凳支撑才能行走。产后的大部分时间,黎云是在娘家度过的,女儿也由老黎夫妇抚养到四岁上幼儿园时才回到齐某身边。最让老黎痛心的,是黎云每次从婆家回来,身上总会青一块紫一块。老黎明明知道这是齐某打的,但是为了女儿和外孙女有一个完整的家,老黎夫妇只能忍气吞声。老两口不仅平时去帮齐某干农活,而且有时还在经济上给予齐某帮助,希望以此来缓解女儿自身缺陷给家庭带来的困难。就这样,黎云和老黎夫妇一忍忍了八年。

  2013年秋收时节,齐某以农忙为由,接黎云回去看家。两天后老黎去帮齐某秋收,再次看到了伤痕累累的女儿,听到了女儿苦苦的哀求。黎云执意让老黎带她走,言语中对齐某充满了恐惧,说什么也不和齐某过日子了。面对女儿无助而凄苦的哀求,老黎崩溃了。他找了一辆车把黎云接走,决定再也不让女儿进这个“火坑”。自此以后,黎云和齐某再没见过面,齐某也没打电话问过妻子的情况。老黎依据黎云的意愿,找齐某协商离婚一事。可是,齐某不予理睬,仅仅扔下一句“愿怎样就怎样”。老黎又找村支书出面调解,村支书回话“管不了,自己想办法吧”。老黎觉得女儿这段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于是计划通过法院起诉离婚。但女儿除了有一份一代身份证复印件之外,所有的证件都被扣在齐某手中。然而,按照法律程序,法院难以立案。老黎去户籍管理部门、民政部门调取黎云身份、婚姻登记证明,因黎云没有二代身份证,跑了三个月一无所获。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老黎在好心人的指点下,来到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决定特事特办,随即为黎云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派山东禹鼎律师事务所资深女律师苑贞办理此案,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全程跟踪。苑贞律师分别到派出所、民政局、残联,调取了黎云的户籍证明、婚姻登记证明、残疾证明,帮助她写了诉状和减免诉讼费的申请。经过法律援助中心、承办律师与法院协调,法庭允许减免黎云诉讼费用,案件得以顺利立案。鉴于黎丽身体状况,由其父亲作为她的代理人参与诉讼。立案后,承办律师三次找到黎云父亲了解案情细节,准备证据材料,书写代理词,预测可能出现的情形,并一再嘱咐老黎在开庭时的注意事项,为庭审作了充分准备。

  2014年10月22日,黎云离婚纠纷案件在禹城市人民法院市中法庭开庭审理,开庭当天齐某同意离婚。但齐某要求黎云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担债务,并递交了一份贷款证、两份借条复印件,并有四位证人到场作证。也就在这时,人们才知道齐某在外欠款达30余万元。对于贷款证、借据,承办律师一一予以质证,并给予了有理有利的分析辩驳,展示了承办律师熟稔的业务能力。案件跟踪人员明显感觉到案件进程优势在向受援人倾斜。

  庭审辩论结束后,法院主持进行了调解,在承办律师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意向:一、原告黎云与被告齐某自愿离婚;二、婚生女由被告抚养,被告自行承担抚养费;三、双方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

  至此,残疾姑娘黎云终于摆脱了不堪回首的八年“残疾”婚姻。案件的最终结果,黎云和老黎夫妇都非常满意,一遍遍对承办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表示感谢。黎云作为残疾人这个弱势群体享受到了法律的公平正义,开始了她全新的生活!(通讯员 贾迎迎 赵财生)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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