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公安分局刑警大队“10.23”专案民警不畏艰辛、砥砺攻坚,综合运用多种侦查手段,成功打掉一特大利用假发票诈骗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作案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4部、假发票10张、制售假发票广告名片1万张,追回赃款40余万元,涉案总金额122万元。
2014年10月23日,刑警大队接到受害人沙某某、赵某某报警,称二人被田某某以能缴纳低税率税金为由,开具假发票诈骗现金122万元。接报后,鉴于案情重大,刑警大队立即汇报分局党委,市公安局副局长、区政府党组成员、崆峒分局局长朱天祥高度重视,指令刑警大队成立专案组,采取得力措施,迅速侦破案件,挽回群众经济损失。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利东、纪委书记张鹏飞一线指挥,抽调刑警大队解放路中队精干警力对案件全力攻坚。
为了打开案件缺口,专案民警通过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迅速锁定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某(男,汉族,现年36岁,崆峒区人)。经对其攻坚审讯,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如实交代犯罪事实: 2014年初,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在街头看到制售假发票广告信息后,多次联系对方开具假发票,同时还为他人介绍开具假发票,自己从中非法牟利。10月下旬,犯罪嫌疑人田某某得知受害人沙某某、赵某某要开几千万元的工程发票,便谎称自己认识崆峒区地税局的人,可以帮其开具低税率的发票,受害人沙某某、赵某某信以为真,分别向田某某提供的银行卡转账107万元、15万元税金,后田某某联系“上线”,按其提供的账号支付52.6万元开具假发票2张后交予两名受害人,自己从中牟利69.4万元。田某某称自己并未见过“上线”,二人通过电话联系,其开具假发票后由平凉一女性转交自己。
至此,一个利用假发票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浮出水面。其分工明确,既有提供假发票的“上线”,又有专门的送票人和在街头散发广告名片的小工。为了将该团伙一网打尽,专案民警兵分几路、顺线侦查。民警经过分析研判,发现“上线”提供的银行卡户名为谭某玲(女,汉族,现年51岁,崆峒区人),案发当日,该卡分别在崆峒区多个农行网点提取现金52.6万元,且提款人是一名年轻男子。民警立即对谭某玲布控抓捕,10月28日,谭某玲成功落网。谭某玲到案后,对其受雇于“上线”马某在崆峒区街头发放制售假发票广告名片及送票给田某某的事实如实交代,并陈述马某曾借用其身份证办理银行卡,专案民警当场在其家中查获制售假发票广告名片7500张。
经谭某玲对视频截图辨认,确定提款男子就是“上线”马某,但其身份信息仍不能确定,抓捕工作陷入僵局。专案民警没有气馁,另辟蹊径展开工作,民警通过分析马某活动轨迹,认为其短时间内分别在崆峒区多个农行网点提取现金,一定有交通工具。民警加班加点反复查看各银行网点视频资料,终于发现犯罪嫌疑人取款时乘坐一辆白色小轿车,但车牌号模糊不清。专案民警在分局通信科的积极配合下,通过城区卡口视频进行接力追踪,确定嫌疑车辆牌号为浙JMXXXX,车主信息为马某强(男,汉族,现年31岁,浙江省临海市人)。犯罪嫌疑人马某强终于浮出水面,民警立即进行侦控,却发现其已于案发当日离开崆峒区,专案组一方面对其上网追逃,一方面派出抓捕小组赶赴浙江临海市对其实施抓捕。11月2日,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抓捕民警经过三个昼夜连续蹲守,终于将犯罪嫌疑人马某强成功抓获。经突审,犯罪嫌疑人马某强对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其为受害人开具的假发票是陈某某(男,汉族,现年43岁,浙江省临海市人,现租住崆峒区某小区)提供,抓捕民警立即将线索反馈回平,民警巡线追踪,在市局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于11月4日将陈某某在崆峒区一举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交代:2014年2月以来,其在崆峒区发放广告、为他人开具假发票,期间共开具假发票50余张,涉案金额50余万元,从中非法获利40000余元。专案民警在其住处查获制售假发票小广告名片2500张。11月7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强被安全押解回平。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追赃及深挖工作正在进行之中。(通讯员 马淑静 李安斌 安胤铭)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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