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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女老板合作生财有“道” 制销假酒亲朋好友也被坑

时间:2014-11-26 16:23:26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蒋良明 黄颂杰 廖军
导读:三台一农民工生活困窘,绵阳一女老板经营惨淡。二人茶楼邂逅后,一拍即合,达成制造、销售假酒协议。正当二人密切合作,做着发财美梦时,三台警方接群众举报,将制假窝点一举端掉,二人现场被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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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2月24日,接群众举报,三台警方在出租房制假窝点将张某、吴某现场抓获,搜出造假工具、包装,以及尚未销售的假丰谷酒王54瓶,假丰谷精品特曲64瓶,假丰谷红花瓷72瓶,假丰谷青花瓷145瓶等。2014年3月,张某、吴某被取保候审,张某退还了违法所得247370元。

  老婆跑了 领刑又挨罚 偷鸡未成反蚀把米

  2014年9月16日,取保候审在家的吴某与妻杨某发生纠纷,妻子杨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下落不明。

  2014年10月28日,三台检察院向三台法院提起公诉,指控吴某、张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建议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4年11月10日,吴某主动缴纳了罚金3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张某在产品中以次充好,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成立。鉴于吴某、张某自愿认罪,退赃积极,可酌情从轻处罚。

  近日,三台法院作出宣判,被告人吴某、张某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对张某所退犯罪所得赃款720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对在被告人吴某处查获的假丰谷青花瓷145瓶,假丰谷红花瓷72瓶,假丰谷精品特曲64瓶,假丰谷酒王54瓶,予以没收。

  宣判后,吴某、张某表示服判。

  法官判后语:

  “民已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不仅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而且严重威胁或损害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一些不法分子为一己之私,利欲熏心,置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市场正常秩序于不顾,铤而走险,制假贩假,以身试法。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被定罪量刑,甚至被罚得倾家荡产,也是应得报应。

  法官提示广大市民平常购物时要尽量去一些正规商店,不要贪图便宜,遇到可疑的情况要积极举报,使违法犯罪者无处遁形。(文中涉案人物系化名)(蒋良明 通讯员 黄颂杰 廖军)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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