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顶包案,驾驶人驾车肇事后逃逸现场,及时找到一位好朋友到交警队顶包,最终被民警调来监控录像揭穿,顶包人和当事人双双被处罚后悔不已。
11月26日凌晨15分许,福泉市金山城区新华南路雅源书店路口,一辆小型轿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驾驶人非但没有停车施救,反而驾车逃逸找人来“顶包”,原以为可以瞒天过海,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落入法网。
监控揭穿真假嫌疑人
11月26日凌晨20分许,民警到达现场后,唯一的目击证人告诉民警,肇事车辆已经逃逸现场,民警及时将两名伤者送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治。在事故现场,一名30左右的男青年却自告奋勇承认是自己驾驶的小车造成交通事故,并交待了肇事逃逸车辆停放在市气象站路口。办案民警一边将现场碎片与嫌疑车辆痕迹进行比对,并确认贵A28XX号小型轿车就是肇事逃逸车辆;一边将男青年控制并带回大队接受询问。在询问过程中,民警意外地发现该青年在回答问题时表情自然,没有一丝紧张的神态,但对事故经过非常模糊,连驾车方向都要思考才能回答,细心的民警发觉,事故有“顶包”嫌疑。
民警随后便调取了事故现场周边各个路口监控录像,结果发现该车驾驶人并非该男青年。回到询问室,民警加大询问力度,该青年最终承认,车是他的朋友龚某某驾驶的。凌晨20分许,他接到龚某某电话,称自己驾车在雅源书店门口撞到人了,让他过去看看。
超速引发交通事故
27日上午9时许,龚某某来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如实交待了肇事逃逸找人顶包一事。据龚某某(男、现年23岁、福泉市人)交待,当晚凌晨许他驾驶贵A28XX号车从城区小西门准备前往花牌坊赴约吃宵夜,途经雅源书店路口时,由于车速较快,来不及刹车,与路口驶出的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看见有人受伤,龚某某害怕,没有报警,也没有查看伤者,而是加快油门迅速逃离现场。在驶出不到1公里左右,由于车辆被撞受损严重,造成水箱漏水,他不得不将车停放在市气象局路口,弃车逃逸。
顶包 害了朋友又害自己
面对事故发生后,弃车逃逸,找人“顶包”,龚某某和他的好友徐某某事后后悔不已。目前,伤者还在医院医治,肇事车已被暂扣。龚某某造成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处罚款1000,记12分,拘留15天,顶包人顶包时被识破因主动交代,未作伪证,作批评教育处理。(通讯员 杨华俊 易盛武 )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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