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宪法、法律规定的审判公开原则和具体规定,大力推进“阳光审判”、“阳光执行”工程,不断完善司法公开的制度机制,不断拓宽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努力通过司法公开方便当事人诉讼,增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立案公开。在立案大厅的电子显示屏显示立案指引,公开立案条件、立案结果和不立案理由,公开诉讼费减、缓、免的条件、程。
庭审公开。严格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对不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要求必须当庭宣布不公开的理由;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允许公民参与旁听,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接受社会监督。
执行公开。所有执行案件信息纳入高院执行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执行案件的立案标准、收费标准、执行风险、执行规范、执行程序等信息;在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中公开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人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
文书公开。根据高院裁判文书上网规定,在保护好相关当事人的隐私的前提下。对可公开的裁判文书已上网公开,公众可自由查阅。
审务公开。在法院门户网站公布法院基本情况、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审判业务部门审判职能、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公开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定期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加强与社会的互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和举报投诉机制,在法院网站及立案大厅设立投诉电话、举报投诉信箱,安排专人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通讯员 努日阿娜木) 责任编辑:guanli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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