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审监庭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会议精神,赴阿克苏监狱公开开庭审理多起涉黑、职务犯罪、金融类犯罪“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并邀请了相关人员进行监督,推进阳光司法建设。
此次减刑案件的开庭审理,严格按照自治区高院制定的《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操作规程》进行,法庭调查由执行机关对罪犯减刑建议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罪犯及检察机关对证据进行质证,有效杜绝庭审走过场、搞形式的现象,使庭审真正起到查明事实、分清真伪的作用。同时对此类案件开庭审理,阿克苏地区中级法院邀请相关人员进行旁听,案件处理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分层报批备案制度,裁判文书一律上网公布,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深入推进阳光司法建设。(通讯员 周琳俐)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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