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2日,遵义县公安局沙湾派出所传唤犯罪嫌疑人赵某,破获一起盗伐村民林地里的杉木案。
1月5日8时许,沙湾镇连阡村赵某某来派出所报案:他家山林里的杉木被盗砍,请求公安机关处理。
1月5日和10日沙湾派出所民警吴中林、苟辉义与遵义县林业派出所民警朱杰、陈晓峰、周忠诚两次开展现场勘查,多次走访调查,锁定赵某具有作案嫌疑;2月2日,沙湾派出所传唤涉嫌盗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赵某。
据悉:2014年7月至2015年1月上旬的夜间,赵某多次潜入沙湾镇连阡村豹坝组盗伐赵某某、钟某某两家“坪上”林地里面的杉树。
经勘验,赵某盗伐了赵某某家19棵杉树和钟某某家9棵杉树;经遵义县林业局鉴定,赵某所盗伐林木立木蓄积多达4.0887立方米。
目前,赵某(男,65岁,遵义县沙湾镇人)因涉嫌盗伐林木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作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刘文丽)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