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内地妇女高某(40岁)为协助丈夫处理2.4亿元(港币,下同)的犯罪得益,于2008至2012年期间,利用23个香港银行户口清洗黑钱。高某今年初在高等法院因洗黑钱及企图洗黑钱罪被判入狱4年9个月。
法官10日应控方要求颁下没收令,下令被告须交出3653万元黑钱,当中包括一个价值200万的物业,若被告未能按时缴款,会以监禁6年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