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岳普湖县法院立案庭在经过多日不懈的寻找后,终于将法律文书送到了齐某手上,确保了案件的正常开庭。
2015年3月6日,张某到法院立案庭起诉齐某,要求齐某偿还欠款2万元。案件受理后,由于齐某事先知道了张某到法院起诉他还款一事,所以齐某一直拒接法院的电话。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地址,法官来到了齐某的房子,任凭法官如何敲门,屋内都没有一点动静。法官换了一下策略,用他人的手机打给齐某,齐某接听后一看是法院工作人员,立马推脱说自己在内地,短时间内回不来。法官不死心走访了周围的几家住户,据住户们反应齐某这段时间还在房子出现过,并没有回内地。种种迹象表明,齐某是在恶意逃避法律责任,欲“躲一时诉讼,避一世逍遥”。法官通过短信向齐某告知恶意逃避法律义务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依法短信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3月10日,齐某来到法院,主动向送达法官承认了错误,表示是因为缺钱才躲起来。法官对齐某进行了说法教育,向其宣传了恶意逃避法律责任的相关法律知识。齐某表示,今后一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不要因为诚信缺失而后悔一辈子。(通讯员 温选涛)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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