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3日,群众扭送资某到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南白责任区刑警队,帮助刑警队成功办理4起盗窃案。
3月23日18时,资某从遵义市城区乘坐大巴车到遵义县城南白镇找朋友宋某某叙旧,因朋友正在返回南白的路上,资某鬼使神差步行到了几年前曾经读书的遵义县某中学外面。
资某看见有一户熟悉的人家正在办酒席,于是他进去坐了五分钟,低头看见自己穿的鞋坏了很想换一双鞋,于是他进入母校看见一间寝室开着,很快换上了一双鞋返回办酒席的那户人家继续等待朋友宋某某回来。
当天下午18时30分,几名陌生男子声明资某偷了东西,把资某从办酒席的那户人家扭送到他的母校保卫科,保卫科和这几名陌生人把资某扭送到南白责任区刑警队。
其实资某一惯喜欢小偷小摸,他充分利用昔日在母校读书熟悉环境的优势频频实施盗窃:2015年2月的一天下午,资某看见母校附近的一间寝室没有人,撬开门锁盗走两件衣服、一条裤子、一部中国移动牌的黑色直板手机和一块手表;2015年3月上旬的一天下午,资某看见母校的一间女生寝室门没有关门,轻而易举盗走一部红米手机和一部VIVO手机;2015年3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资某看见母校的一间男生寝室没有关门,他进入该寝室盗走120元现金。
目前,资某(男,汉族,19岁,贵州省金沙县人)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李正芳)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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