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下午,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司法局法律讲堂开讲。这次的法律讲堂别开生面,主讲人不是以往经常见到的法律实务专家或者法学教授,而是由局里的年轻同志走上讲台,为全局干部职工讲述了一堂更具特色的法律课。
首先,围绕2015年3月15日全国人大十二届三次会议表决通过的立法法修正案,通过引入身边的事例阐释立法法和我们日常生活的关系,进而引出立法法修改的背景。立法法从2000年颁发实施到今年已经走过了15个年头,期间对我国的立法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指引作用。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人民群众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有许多新期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了适应立法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适时修改立法法是十分必要的。主讲人详细论述了立法法修正案的六大亮点:明确落实了“税收法定”原则;将政府的“任性”关进法律的笼子;下放地方立法权,赋予所以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严控授权立法防止越权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备案审查。通过立法法的修改,使得我国具体立法技术和制度细节上更加完善,让我们国家的法律在设立和执行的过程中更加规范,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奠定秩序基础,进而将这种秩序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的引导和依据,最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稳定的规则预期。
此次法律讲堂是在立法法修改之后不久举办的,让司法局全体领导职工及时学习掌握了最新的法律法规,使下一步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通过自身资源挖掘,让局里的成员走上讲堂,更加调动了广大领导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由自己人讲述身边的法律,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后将成为常态在司法局实行下去。(通讯员 刘辉)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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