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新疆塔什库尔干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审判员梁树焕以“法院第四次业务学习”为契机,开展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审判实务培训,该院全体审判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会上,审判员梁树焕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审判实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结合该院近年来审理的具体案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会上青年法官们大胆发言,并针对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和确定期限的界定、赔偿损害金的如何认定等问题进行了研讨,审判员梁树焕就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精讲解答。此次学习是在审判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实务的研讨,使参加培训的青年法官的审判业务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通讯员 何金明) 责任编辑:guanliyu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