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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占用林地搞旅游开发触犯法律

时间:2015-05-27 15:33:03  来源:法治报道  作者:龚庆波 冯连奇
导读:2015年5月20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抓获邓某,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2015年5月20日,贵州省遵义县公安局林业派出所抓获邓某,破获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

  今年2月以来,遵义县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邓某为了搞旅游开发,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以投资兴建旅游项目为名,通过土地流转承包方式,擅自在遵义县三合镇芦岩村小地名三歌石、芦岩村小地名青杠园和泽头村小地名尖坡非法占用林地,发包给若干承建单位建房、挖路、平场,严重破坏了原有生态环境;经鉴定,该公司占用林地面积达53.0604亩。

  邓某(男,49岁,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目前,邓某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冯连奇)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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