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贵州省是遵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办理一起酒后持刀乱砍过路车辆且伤警员的寻衅滋事案。
6月2日16时20分,遵义县公安局三合派出所教导员吴波向治安大队报警:他带领民警王珍和辅警李念、唐华锋出警过程中,被辖区居民王某某打伤,要求查处。
治安大队民警任华、陈利等同志赶赴三合镇迅速开展调查。
据悉:2015年6月2日14时,王某在家喝了一瓶啤酒和三两白酒后骑着两轮摩托车前往三合镇迎宾路饲养狗。
王某驾车行至三合小学外面险些和张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相撞,他认为三轮摩托车占道行驶所致,加上看见摩托车驾驶员下车跑了,因此他非常生气,遂从摩托车尾箱里拿出一把菜刀,砍烂三轮车挡风玻璃、大灯、反光镜、倒车镜、转弯灯、车厢两边的门。
砍够了,王某骑着摩托车继续往迎宾路方向行驶;三合派出所教导员吴波率队前来处置王某寻衅滋事,他不但不听劝阻,而且还抓伤吴波同志的脖子、手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第1项和第3项之规定,王某(男,33岁,贵州省遵义县人)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遵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通讯员 龚庆波 穆小林)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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