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四月初以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制定了为期2个月的学习计划,组织全院干警利用审判、执行工作的空余时间,坚持每天学习2小时,由院党组成员、庭室领导和业务骨干轮流讲课,每天安排一项新内容。重点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在学习过程中,全院干警自觉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讨论,有针对性地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取得了预期效果。
通过学习,使全院干警的业务知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为更好地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讯员 艾尼瓦尔)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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