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父 因为律师意见分歧而更换律师
斯伟江与唐志坚是复旦投毒案一审判决后,才介入的该案。
在6月份,二审结束后,案件进入死刑判决复核阶段时,林尊耀宣布解除了与二审律师斯伟江的委托代理关系。
2015年5月6日,该案二审辩护律师斯伟江发表声明,称与林尊耀解除了《委托协议》,而律师唐志坚继续跟进该案死刑辩护工作。
在7月7日,林尊耀发表声明称,宣布解除与上海市汇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志坚的委托代理关系。而唐志坚则称,林森浩并不同意这么做。
在声明中,林父表示,唐志坚的一些辩护观点和策略以及一些工作事项与林父本人及亲朋好友的认同有分歧,唐志坚“未经我们家人同意而发布一些不利消息,对我们已经造成了负面影响”,因此希望唐志坚不要继续参与辩护工作,同时也不要对案件再发表任何言论。
林尊耀称,自己已失去了对唐志坚的信任,因此希望更换律师,并且给唐志坚发了两次短信表达相关意愿。
对此,唐志坚于7月8日发表声明称,林森浩故意杀人案二审宣判后,林森浩本人委托其作为其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林尊耀并非委托人。“若林森浩同意其父亲的意见,我即刻退出;若林森浩拒绝其父亲意见,仍要求我为之代理,我将继续担任其死刑复核阶段律师,捍卫其合法权利。”唐志坚在声明中表示,他本着对林森浩负责的态度,目前暂不退出此案,待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法官征求林森浩个人意见后再作决定。
唐志坚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林父之所以决定更换律师,是因为新律师有新思想,从投毒行为及无罪方面考虑。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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