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疆博湖县法院执行局领导悉心解释与安抚下完满执行一行政非诉案件,使被执行人感受到了司法公正。
博湖县法院执行局收到一件博湖县公安局申请执行行政处罚案件,该院领导经过认真核查处罚程序,认为该案程序正当并制作裁定书予以立案执行。立案后执行局执行员通过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通知被执行人来该院执行局了说明情况,了解到被执行人因家庭纠纷与自己的弟弟与弟媳妇发生冲突进而产生斗殴事件,被执行人报警后博湖县公安局在了解情况后对参与斗殴的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被执行人也被处以行政处罚,被执行人因心中怨气难平故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罚款。该院执行局领导在了解案情后对当事人耐心解释了《治安官管理处罚法》,并讲明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程序正当、尺度合规。被执行人在听取该院执行局领导的解释与安抚后解除了心中的疑惑,主动承认错误并交纳了案件款。
法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尺度,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作为司法机关执行法律就要对每个人一视同仁,为社会长治久安贡献力量。(通讯员 王建刚)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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