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宁津县津城司法所坚持以“贴近生活、服务群众”为导向,不断拓展法治宣传工作思路、丰富法治内涵,以“六字诀”为方向,着力提升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点”“面”呼应。“点”是指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以及“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面”是指充分利用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宣传阵地,扩大普法宣传空间面。
“动”“静”结合。“动”是指结合 “法治文艺进社区”、“一村一法律顾问”、“法律六进”等工作,深入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送法。“静”是指让群众上门办事中学法。
“内”“外”兼顾。“内”是指将普法宣传与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信访问题等工作相结合,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方式,促进居民学法懂法用法。“外”是指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律宣传。(通讯员 郑福瑞)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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