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新疆博湖县法院立案庭诉前成功化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郝某到博湖县法院咨询相关立案情况,从谈话中,立案庭干警得知,郝某办鸡场资金周转困难向其兄借款10万元,支付了一年利息。后因今年蛋禽受到市场冲击,收益不太好,无法及时将借款还给其兄,其兄就想占有郝某鸡场的股份,两兄弟因此发生争执,互不往来。听到这种情况,立案庭干警当即决定对此纠纷进行诉前调解,尽力将矛盾化解在诉讼之外,缓解当事人的经济压力。立案庭干警与郝某一起来到鸡场,现场察看了鸡场的现状,然后电话通知郝某的兄长也来鸡场,进行现场调解。立案庭干警认真对此纠纷背对背面对面地做调解工作,经过一下午的努力,终始两兄弟达成分期分批偿还借款的调解协议。
今年,博湖县法院立案庭转变工作思路、打造工作亮点,以被评为全国文明示范窗口为契机,以提升服务质量为宗旨,制定了多项制度,强化了多项措施,加强了诉前调解工作,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将司法为民落到了实处。
一场兄弟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在立案庭干警走出法院、现场调解的工作中被化解,博湖县法院立案庭也正是通过这种踏踏实实为民办事、实实在在解民忧难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群众真心赞誉。(通讯员 格尔曼) 责任编辑:guanliyua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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